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 时间:2017年11月16日 16:00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根本目的是要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那么,监察委员会的全覆盖具体包括了哪些人群?
根据日前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下列公职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