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征集展评活动的通知
(杨职院纪发〔2016〕4号)
机关党工委、各党总支,各院(部)、处室(中心),各基层工会,各团总支: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院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洁教育工作,为参加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遴选优秀作品,学院将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征集展评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守规矩·倡廉洁·扬正气。
二、参与对象
我院教职员工(含离退休职工)和在校学生。
三、活动内容
本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分书画摄影类、艺术设计类、网络新媒体类3个大类。具体要求见《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作品报送要求》(附后)。
四、活动组织承办
活动由组织宣传部、纪检监察审计处、院工会、院团委共同组织开展,信息工程分院承办。
五、时间安排及要求:
1、2016年6月10日前,将作品报信息工程分院学工办,联系人:杜振宁,电话:87083621。
2、2016年6月13—23日,作品展评。
3、各党总支、各院部(处室)、各基层工会、各团总支把此项工作作为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洁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和组织师生员工踊跃参加。
纪委办公室 组织宣传部
工会办公室 团委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
附:
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作品报送要求
一、书画摄影类作品的要求
1.绘画作品: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等,尺寸均不超过对开(约53cm×76cm)。漫画作品为16K大小。
2.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报送电子文件,并附送作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介绍。
作品报送要求:书画摄影类不用装裱。绘画、书法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组别、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二、艺术设计类作品的要求
艺术设计类作品主要包括宣传招贴、篆刻、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陶艺、纸艺等作品。活动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且从未在其他的竞赛、展览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参加者除提交实物外还需提交JPEG格式、不小于A1尺寸的电子展示文件至少一个,电子文件应包含作品照片、创意说明以及制作过程的简介。陶艺、纸艺等立体作品的电子文件应包含至少三幅不同角度的作品照片。
作品报送要求:艺术设计类要求报送作品原件。
三、网络新媒体类作品的要求
网络新媒体类作品包括微电影、动画、漫画等。作品须为原创,内容应积极健康,紧扣主题,以小见大,微言大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微电影作品时间不超过12分钟(720秒),格式要求为AVI、MP4或FLV;动画作品要求24帧/秒,时间不超过12分钟(720秒),需报SWF文件及相应的FLA源文件;漫画作品可为单个或系列作品,系列漫画不超过10张,需报DPI 72、A4大小的JPG格式预览图及源文件(PSD、UI等格式)。
作品报送要求:网络新媒体类作品需报送含有作品的光盘。
以上各类别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组织单位对优秀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