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职院纪发【2018】11号)
各院(部)、处(室)、中心:
为了深入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政策法规知识宣传教育,使全院广大教职工熟悉了解有关法规,认真学习宣传有关法规,自觉遵守有关法规,不断增强全院教职工的法规意识,努力营造清正廉洁法治的育人环境,经院党委批准,院纪委决定在全院教职工中开展《监察法》宣讲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讲时间
本次《监察法》宣讲活动,从7月2日开始,9月30日结束。
二、参加人员
本次《监察法》宣讲活动,各院部、处室全体人员参加。
三、宣讲小组成员
本次《监察法》宣讲,由院纪委成立的党风廉政教育宣讲小组成员(院纪委委员)承担。
四、宣讲组织形式
1、本次《监察法》宣讲活动,由各院(部)、处室主动与联系本部门、单位的纪委委员沟通,商定宣讲时间、地点。
2、院(部)原则上以本院(部)为单位组织进行。
3、机关处(室)人员在20人以上的部门,原则上以本部门为单位组织进行,20人以下的部门可几个部门合并组织进行。
五、工作要求
1、学院要求各院(部)、处(室)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宣讲工作,积极支持配合宣讲工作,按照要求组织好教职工按时参加宣讲。
2、宣讲结束后,各院(部)、处(室)要向院纪委办公室报送简要的宣讲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宣讲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名单、简要内容,同时报送宣讲现场照片电子版。
3、宣讲小组成员要精心准备,按照要求认真进行宣讲,确保宣讲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纪委委员联系院(部)、处(室)安排表
2018年7月2日
附件:
纪委委员联系院(部)、处(室)安排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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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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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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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粉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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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质量监控办公室、图书馆、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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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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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工程分院、生物工程分院、机电工程分院、信息工程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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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社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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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工程分院、药物与化工分院、建筑工程分院、交通与测绘工程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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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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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贸易分院、旅游与管理分院、思政课教学部、科研推广处与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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晁团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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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分院、水利工程分院、体育课教学部、人事教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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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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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离退休工作处、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学生处团委、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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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秀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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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后勤基建处、资产管理处、国际合作交流处、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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