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开展,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根据中央和教育部党组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要求以及省教育纪工委《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通知》(陕教工纪[2006])2号、《关于组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教纪发[2006])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院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我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认真部署、完善组织机构
按照省教育工委和教育纪工委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组织领导,自4月下旬教育纪工委召开各高校纪委书记会议,安排部署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之后,学院党委十分重视,及时召开各有关部门的会议,专门对我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治理工作的重点,迅速成立了以院党委书记为专项工作小组组长,各系部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各项整改措施和日常工作。制定并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的安排意见》(院党发[2006]44号文件,对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做了部署,明确责任,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负责制度,在全院实行“一岗双责”的责任究制度,努力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共同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明确原则、确定范围和重点
本次我院组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的重点有以下几点:基本原则:一是要将治理商业贿赂与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结合起来,运用教育、监督、惩处等手段对教育领域商业贿赂进行治理。二是要通盘考虑,精心组织,将自查自纠、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三是要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工作人员利用手中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加快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基本要求: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各级组织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要求,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全面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各系部处室要通过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达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整体推进的目的。自查自纠工作的范围及重点:要求各系部和有关处室要针对教育系统以及我院工作的特点,以教材、图书资料、教学仪器设备、大宗物资、医药购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包括维修改造)、校办产业(出租、租费及水电费收缴等)、提干、招生、毕业生分配、学生保险、科研经费滥支等方面为重点,认真检查清理和纠正以各种名义给予和收受“回扣”、“手续费”及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是抓好学习动员。重点学习中办、教育部党组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关文件,领会精神实质,明确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具体安排,明确本单位自查自纠的重点,加大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对自查自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是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在学习动员的同时,各系部及有关职能部门都针对各自的自查重点,进行了认真地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本单位、本部门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的问题或隐患,其表现的形式、特点及原因。
三是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各系部、有关处室按照边查边改的要求,在自查自纠的同时,重点对所涉及到的商业行为重新进行了检查,对有关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如后勤服务公司对他们所涉及的大宗物资采购、医药购销、出租、租费及水电费收缴、各服务中心的采购等都认真进行了检查,针对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制定了整改措施,落实了整改责任,建立健全了预防商业贿赂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是坚持自查自纠与促进工作相结合。把自查自纠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既要认真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证学院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自觉把自查自纠工作与机关效能建设、学风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五是在各校区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87083911,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积极挖掘商业贿赂线索。
六是结合处级干部培训会和集体廉政谈话之机,与59名处级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通过近期内的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和12个系部及12个部门的自查自纠报告和我们检查的结果,我院无商业贿赂行为发生,无商业贿赂现象存在。
四、制定措施、完善机制、长效保障
一是健全内控机制。首先加强对经营、采购、销售、项目预决算等重点环节的卡控,建立内控机制;其次是运用审计、纪检监察手段和制度,加大群众监督机制,形成全员齐抓共管氛围。在继续贯彻执行《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基建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的运行情况和新的法规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二是健全自律惩戒机制。加强对工程建设、物资和财务等重点人员的管理,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和廉洁从业、依法行政意识,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增强其抵制商业贿赂的能力,自觉抵御商业贿赂侵袭。完善管理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在上岗前先要签订岗位责任承诺书,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
三是建立问责制。今后凡涉及学院的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物资管理人员等都要实行责任负责制,对工程施工、材料使用、工程验收等项目涉及的内容实行责任追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四是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健全制度,及时出台相应的规范制度,防止遏制商业贿赂发生。大力推行校务公开、“阳光行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办事效率,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具体政策和措施,以确保学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